男子私取8旬母亲3万养老钱拒还 法院判决返还
2026-04-14 HaiPress
男子私取8旬母亲3万养老钱拒还 法院判决返还。近日,河南嵩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子女私自支取老人存款的不当得利纠纷案。原告李某是一位八旬老人,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,日常生活和医疗需求都依赖个人积蓄。2022年2月,李某将省吃俭用攒下的3万元存入本地银行,办理了为期三年的定期存款,专门作为养老备用金。
2025年2月存款到期时,李某委托亲属前往银行取款,却被告知该笔存款及利息已被其儿子张某提前全部支取。李某得知消息后焦急又痛心,多次向张某索要存款但均遭到拒绝。无奈之下,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追回自己的养老钱。
嵩县法院审理认为,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的,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。老年人财产是其安享晚年的重要物质保障,子女应积极赡养年老父母,不可私自占有和处分父母的财产。本案中,张某无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,造成李某财产损失,构成不当得利,依法应当予以返还。男子私取8旬母亲3万养老钱拒还 法院判决返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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